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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友要搬走,我連她的水晶也捨不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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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租三年,我總喊那簇白水晶「妳的石頭」。直到小喬要把它搬走,我才發現,那些一起找角度、拍照片的晚上,早就成了我捨不得的日常。

室友小喬說要搬到公司附近時,我還開她玩笑:終於能在她放白水晶簇的位置擺盆植物了。三個星期後,她真要把水晶搬走,我卻攔著她蓋盒子,說想先拍張照。我早知道會捨不得小喬,沒想到連她的水晶也一樣。

剛合租時,我覺得那東西很占地方。中間一根高高的晶柱,旁邊擠著幾根小的,放在書櫃上,拿本書都怕碰倒。小喬便把自己的書移到別層,專門空出一塊位置給它。她還叮嚀我,拿的時候要托著底部,別抓晶尖。我那時想,她對一塊石頭還真好。我對水晶毫無興趣,也不懂她在看什麼。

有天晚上,她想拍水晶,叫我幫忙拿手機照明。我正在吃麵,只想趕快拍完。她輕輕調整我的手腕,其中一個平面忽然亮了一下。我把手移回去,亮光又不見了。我們來回試了幾次,等我回去吃麵,麵條已經泡軟。

後來,我開始注意藏在最高那根後面的小晶柱。小喬喜歡正面,我偏愛看得到小晶柱的側面,偶爾會把底部轉一點,隔天又被她轉回去。住了三年,我們連浴室誰清都講好了,竟然還沒商量好一塊石頭該朝哪邊。

我們也越來越常一起看水晶。有時我下班回來,先聲明今天不想聊工作。小喬就問,能不能幫她照一下水晶。找角度、看照片,才弄了一會兒,我已經開始講白天受了什麼氣。她聽著,從來不提醒我剛才明明說不想講。

搬近公司對她很好,這我知道。我幫忙找紙箱,也查好去她新家的公車。搬家前一晚,她傳來新書櫃的照片,問水晶放哪裡好。我替她選了中間那層,回完才想到,以後要看它,還得另外出門。搬家那天,我一直想像以後下班回來,客廳沒人了。想找人陪,就得開口約;從前只要走出房門就好。

我拿起手機時,水晶已經放進盒子。小喬有點意外:「妳喜歡的話,留給妳啊。」我有一瞬間真想說好。但那是她的收藏,我們連新家的位置都已經選好了。我便在盒子旁邊坐下。

「我會想它。」我說,「也會想妳。當然會想妳。」她笑了,我終於比較好意思問,下個週末可不可以過去。我們約好星期日午餐。我拍了她跟開著的盒子,先傳給她,才一起搬東西下樓。

兩位室友坐在開著的紙盒旁,一人拿手機,盒中放著白水晶簇,後方書櫃大致清空。
搬家前,替室友和熟悉的白水晶簇留張合照。故事情境插畫。

原來在那些普通的晚上,我早已喜歡上她的水晶。只是嘴上一直喊「妳的石頭」,難怪她不知道。幸好,搬走以前我說了。

星期日,我在替它選好的那層書櫃看見水晶,小晶柱正朝外。「特別留這面給妳看的。」小喬說。我回她:「等我走了,妳再轉回去。」然後我們一起進廚房。這次麵一煮好,我們就坐下來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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